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为贯彻落实学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,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,请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相关规定,履职尽责,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、“一级抓一级,层层抓落实”、“一岗双责、党政同责”的原则,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廉政谈话教育,对有违规违纪苗头和不正之风倾向的,及时进行提醒、教育,做到警钟长鸣,预防和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发生,使廉政谈话教育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种常态化手段。开展廉政谈话时要做好相关的谈话记录,认真填写《漳州城市职业学院谈话记录表》。
谈话记录表一式两份,经谈话人、被谈话人和记录签字以后,一份谈话人留存,一份在谈话结束三个工作日内报学院纪检监察室备案。
附:漳州城市职业学院谈话记录表
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党委工作部 纪检监察室
2016
年4月1日
附件:
漳州城市职业学院谈话记录表
谈话时间: 谈话地点: 第 页共 页
被谈话人基本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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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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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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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面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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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任职务及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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谈话人
基本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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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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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任职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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谈话类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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谈话主要内容记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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谈话人签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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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谈话人签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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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录人签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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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1.谈话类型填:①提醒谈话;②诫勉谈话;③任职前谈话;④业务工作谈话;⑤其他(或写其他谈话的具体类型)。2.本表一式两份,一份谈话人存,一份纪检监察室或相关处室存。3.本表可录入打印,谈话主要内容记录栏可根据需要拉长。4.本表须亲笔签名才有效。